剑舞才有所启发呢?
注释⑴怀素(725—785,一说737—799):字藏真,本姓钱,出生于零陵。七岁到“书堂寺”为僧,后住东门外的“绿天庵”,自幼爱好书法,刻苦学习,经禅之余,勤练书法,因无钱买纸,特在寺旁种下许多
芭蕉树,用蕉叶代纸练字。经长期精研苦练,秃笔成堆,埋于山下,人称“笔冢”。其冢傍有
小池,常洗砚水变黑,名为“墨池”。他好
饮酒,醉后每遇寺壁及衣带、器皿无不拿来书写,兴到运笔,情随笔转,意随字生。他
曾几次外出游历,“竭见当代名公”,切磋书技。怀素以草书闻名于世,继承张旭笔法,而有所发展,“以狂继颠”,并称“颠张醉素”。永州现存怀素的作品有《瑞石帖》、《千字文》、《
秋兴八首》等。
⑵墨池:《法书要录》载:“弘农张芝善草书,改临学书,池水尽墨。”《太平寰宇记》:“墨池,
王右军洗砚池也。”《方舆胜览》载:“绍兴府成珠寺本王羲之故宅,门外有二池,曰墨池、鹅池。”
⑶中山兔:《元和郡县志》载:中山在宣州水县东南十五里,出兔毫,为笔精妙。
⑷笺麻:唐代的纸。以五色染成,或用砑光,或用金银泥画花样来做成笺纸,纸以麻来作为材料,称为麻纸。绢素:丝织品的名称。在丝织品中,中等至下等者被称之为绢,绢中精白的织品被称之为素。
⑸绳床:原称胡床,又称交床。一种可以折叠的轻便坐具。“胡床”是东汉时从域外传入中原一带的,《风俗通》中便有“灵帝好胡床”的记载。这种坐具的最大特点是可以交叉折叠。交椅就是在绳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⑹怳(huǎng)怳:隐隐约约,看不清楚的样子。
⑺七郡:湖南七郡指长沙郡、衡阳郡、桂阳郡、零陵郡、连山郡、江华郡、邵阳郡,此七郡皆在
洞庭湖之南,所以说“湖南”。
⑻
王逸少:王羲之(303—379),字逸少,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东晋书法家。出身贵族,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世称王右军。其书法俊逸遒劲,独创圆转流利的风格,擅长隶、草、正、行各体,被奉为“书圣”。张伯英:张芝,字伯英,弘农(今河南灵宝县)人,善草书。他继承传统,精于草书技巧。凡是家中衣帛,他必定拿来练习书法。临池学习书法,池水全被染成墨色。韦仲将称他为草圣。
⑼张颠:张旭,《旧唐书》载:吴郡张旭善写草书而且喜欢喝酒,每次醉后号呼狂走,索要毛笔挥洒写字,变化无穷,如有神功。时人称为“张颠”。
⑽浑脱舞:唐代舞名。
长孙无忌以乌羊皮为浑脱毡帽,大家仿效,叫做赵公浑脱,后来演变为舞蹈。浑脱,指以全羊皮制成的物品。
杜甫《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说:“昔者
吴人张旭,善草书书帖,数常
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
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
乐府杂录》载:“开元(713—741)中有公孙大娘善舞剑器,僧怀素见之,草书遂长。盖准其顿挫之势也。”
创作背景 后人对《
草书歌行》是否系
李白所作,一直存在争论。黄锡珪说:“而校者不能删削,以无左验故。”据郭沫若考证:李白的《草书歌行》“当作于长流夜郎,遇赦放回,于乾元二年(公元759年)
秋游零陵时所作。”
鉴赏 此诗刻画了怀素酒后运笔挥洒的形态,如骤雨旋风,纵横恣肆,给人以龙腾虎跃,奔蛇走马的艺术享受。“草书天下称独步”,李白对怀素的书法评价极高。
此诗由于语言率直,与李白以往的诗风稍有差异,曾引起历代学者的怀疑和争论。宋代大学士
苏东坡曾以“‘笺麻素绢排数箱’之句,村气可掬”为由,认定此诗非李白所作。与
苏轼同时代的书法家
朱长文则认为“此诗本藏真(怀素)自作,驾名太白者”。
清人王琦“以一少年上人而故贬王逸少、张伯英以推奖之,大失毁誉之实。至张旭与太白既同酒中八仙之游,而作诗称诩有‘胸藏风云世莫知’之句,忽一旦而訾其‘老死不足数’,太白决不没分别至此。断为伪作,信不疑矣。”其实这些多为推测之语,尚不足断定此诗非李白所作。现代学者郭沫若先生则持相反意见,认为“李白与其他诗人每每有率直之句,这是不成其为理由的”。肯定了李白的诗作。
从这首诗的题材形式比较,此诗以乐府《杂曲歌辞》旧题形式写成。李白以诗歌著称于世,作诗近千首。一生最擅长以乐府歌行旧题作诗,而且以乐府旧题写诗成就最高。他诗歌的最大特点是浑然天成,不假雕饰,散发着浓厚的民歌气息。具体表现为语言的直率自然。此诗以乐府歌行旧题体裁形式写成,恰巧与李白擅长相符。而诗中的“笺麻素绢排数厢”句,正体现了他率真的一面。对苏轼的“村气可掬”是一个很好的回应
从这首诗的风格及表现手法比较,此诗豪迈,格调飘逸,想象丰富,音节错综,语言奔放,在民歌体中融入了齐梁体的某些表现手法,而以李白自身独具的俊逸之气将它们统一在一起,典型地表现了诗人“清水出
芙蓉”的特色,符合李白的诗风特征。李白作诗喜用夸张之句,此诗中“须臾扫尽数千张”、“一行数字大如斗”与李白其它著名诗句如“
飞流直下三千尺”、“
燕山雪花大如席”等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这首诗的创作状态分析,此诗是在一种醉态中写成。诗中“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正是诗人醉态狂幻气质的表露。小小的墨池在诗人的醉眼里被幻化成苍茫的北海,书家狂书疾书的情景,似乎连中山兔都要杀完了。这种狂幻式的语言描写,与李白一生好酒、嗜酒、常在醉态之中“斗酒诗百篇”的状态有关。因此,这首诗的创作状况和李白大量写有酒的诗歌风格极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