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
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乡远去不得,无日不瞻望。
肠深解不得,无夕不思量。
况此残灯夜,独宿在空堂。
秋天殊未晓,风雨正苍苍。
不学头陀法,前心安可忘。
赏析 这首诗不是唐代所流行的工整的今体诗,它共有七句话,前四句大量的重复用字,也并不合乎诗歌的习惯。意像的描写被放在了叙事之后,全诗没有比喻、没有用典,也没有大量的兴、比之作,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格律的羁绊,用最直白的语言,抒发了最真挚的情感。
开头开门见
山的写出了所要记叙的事情,好像是憋闷了许久的言语冲口而出,强烈的
感情色彩也在无需意像的渲染的情况下,立刻展现在读者面前。四句话形式上两两相同,但情感上却是层层深入的,第一句提到了人的
思念和远,都是平平的概述,点到为止,并没有提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的思念她。第二句则重点写到了思念,写到思念的程度,也并没有深写。行文至此,全诗的中心已经点明框架,已经明晰,但是还只是一幅,如果用画画作比的话,构图,或者说是工笔前的白描图,线条简洁而有力。第三句是对第一句的扩充和延伸,乡远远的程度,对故乡,更准确的说是对故乡的生活,故乡的人的思念之深。第四句是对第二句的扩充和延伸。一、三句是写实,故乡、人都是客观存在的。二、四句是写虚,回忆中的事和肝肠绞痛的感觉是诗人主观的感情。一实,一虚,把气氛渲染开来,行文至此,白描已经被染,出现了淡淡的色彩,阴阳、冷暖色初步分明了。诗人付与“人”一个“隔”,付与“事”一个“结”字。“隔”、“结”都是冰凉凉的字眼,给人一种一对火热的恋人被活生生分扯开来的感觉。这两个字的妙处就在于诗人用两个冰冷的字写出了自己火热的情感,而火热又败于冰冷,这时引出自己肝肠绞痛的感觉显得自然,又打动了读者。在这里,诗人又用了一个打动人的动词“瞻望”。乡远,岂是瞻望可以望见的,可是还要望,纵是眼望
不见那心也早已回到了那故乡的恋人身畔。
前面,是对一个长时间一直以来状态的写,从“况此”一句开始,诗人就开始描绘一个
夜雨的场景了。
作者在描写本诗题目所写的夜
雨的场景的时候,却是惜字如金。他只用了两句话二十个字。但这二十个字确实称的上是一字一珠。这两句话不写思,不写念,不写人,不写事,只是用简洁的言语描绘了许多意像,灯、堂、天、
风雨。一个况字说明这四句所描写的这些是在前四句的前提上进一步增加的。所以,在情感上也是在前四句的思念上增加的。一个“况”字就替代了千言万语的心理描写,可谓大师之作。“夜”是时间,在“夜”之前诗人用了一个名词作形容词来形容“夜”,“残灯”。灯从晚上点,点到残,一定已是深夜。诗人夜不能寐,久久的思念着心中的恋人。残灯昏暗的光下,长长的灯芯使
光闪烁着,诗人在这情景下怎能不伤心呢?没有言自然显得寂静,寂静使屋子显得“空”,显得寂寥。“空”不一定是真的缺少家具,而是因为缺少“人”。夜雨同话五更的人“空堂”不一定是堂“空”也写出诗人心中的怅然若失。“
秋天”“未晓”“
风雨”更是融情于景。
秋雨往往给人一种寒气袭人的感觉,残灯是不会给诗人任何温度的,“苍苍”二字既是对风雨的描写,又是诗人此时的心境。这两句,不着一字思念,而又字字句句把诗人的思念之情着色,行文至此,分染过的白描已经基本上上好了颜色。
最后一句话,可谓画龙点睛之笔,又是直抒胸意的写法,把全诗像一首曲子一样,推向高潮,曾在一书里看到这样的话,“忘字对于相爱又不能在一起的男女来说,是最残酷的汉字”。想忘,又不能忘,想忘,又不敢忘。诗人一段刻骨铭心的
爱情就在这无果的结局中谢幕,无数的思念,向何处倾诉。行文至此,一幅杰作完成了。
整首词贯穿着
白居易的大、简、妙风格,虽是写爱情,写思念,但不像多数爱
情诗一样婉约,它大气、又不失细腻,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情感之至,一种浑然天成。
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元和六年,时年白居易四十岁。从“独宿在空堂”可以看出,此诗是为一个与作者相爱的
女子而写。且学者周相录考证,这个女子就是白居易几度在诗作中提到过的“东邻婵娟子”湘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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